公司首席合同怎么写
为明确双方合作意向,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方(公司名称)委托乙方(名称)作为首席合同起草单位,负责公司相关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核及签署工作。
1.2 乙方需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确保所起草的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第二条 合同期限
2.1 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2 在合同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条款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 保密条款
3.1 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及其他机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 third-party披露。
3.2 本条款的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第四条 知识产权
4.1 双方确认,所涉合同内容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4.2 乙方不得将合同内容用于其他商业目的,除非获得甲方书面授权。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币万元整(¥XX)。
5.2 违约方在收到违约通知后,应在天内补充分析并重新履行合同义务。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合同生效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的生效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第九条 合同修改
9.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十条 补充协议
10.1 任何一方提出的补充协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后方能生效。
第十一条 注意事项
11.1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
11.2 本合同的任何义务均不得转让,转让需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通知
12.1 任何一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并以对方签收为准。
12.2 本合同的通知地址为: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第十三条 整体条款
13.1 本合同为双方合作的完整协议,替代所有 prior agreements。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
14.3 本合同的任何义务均不得转让,转让需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14.4 任何一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并以对方签收为准。
14.5 本合同为双方合作的完整协议,替代所有 prior agreements。
14.6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