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陪医服务合同范本
鉴于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医疗机构安排陪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性质
本合同所指的陪医服务,特指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医疗知识普及、健康咨询、病情解读等辅助医疗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求确定。
第二条 服务范围
1. 陪医人员需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熟悉医疗知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职业道德。
2. 陪医人员需按医疗机构要求,随叫随到,确保患者就诊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3. 陪医人员需协助医疗机构做好患者术后随访、健康教育等工作。
第三条 服务期限
1.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服务时间以医疗机构书面通知为准。
2. 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陪医服务的频率和人数。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陪医服务费用由医疗机构根据陪医人员的工作量和实际提供服务的多少进行合理计算。
2. 服务费支付方式为:按月结算,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由医疗机构与陪医人员另行协商确定。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一 医疗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1. 负责安排陪医人员,确保陪医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2. 负责支付陪医服务费用。
3. 负责对陪医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二 陪医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1. 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陪医服务工作。
2. 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和资料。
3. 有权对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流程进行监督和建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医疗机构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的,应当向陪医人员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服务费总额的%。
2. 陪医人员未按约定完成服务任务的,应当向医疗机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服务费总额的%。
3.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3. 若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医疗机构(盖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陪医人员(签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