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醉驾已经被法院罚款,交警是否还能继续罚款?

第一次“醉驾”已经被法院罚款!交警是否还能以“酒驾”名义继续罚款!意思是同一罪可否二次罚款?
  • 乄创世纪乄
  •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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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法能量传递 」发表观点
2021-01-02

不能,应当折抵。但与交警说清可能是件难事

行为人酒驾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行为人予以拘留、罚款。酒驾当然包括醉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触犯了危险驾驶罪,需要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对行为人判处拘役和罚金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定不对行为人再适用拘留的行政处罚,其理由为《刑法》第44条规定了拘役刑期的折抵制度,但刑法并没有规定罚金的折抵,部分执法人员认为即便法院判处了罚金,仍可以继续罚款。

公安交通部门不对行为人再予以拘留是通过当然解释得出的结论,即,对“羁押”进行了扩大解释,因同一行为被行政拘留,法院判在量刑时折抵,公安交通执法机关理解为当然不能再决定给予行政拘留。事实上,当然解释仅仅是提示条款,或者称注意条款,当然解释在公法领域只要不违反禁止不利于当事人的类推,应当广泛适用,而公法不禁止有利于当事人的类推。

行为人既然因醉驾行为已被国家机关处罚,另一国家机关应当尊重该机关的决定。《刑法》第44条提示法院尊重其他国家机关的决定,相反,其他国家机关也应当尊重法院的决定,对同一性质的处罚应当折抵。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罚金与罚款均是国家机关对醉驾行为人作出的经济上的处罚,相关国家机关在作出罚金与罚款时应当折抵。

由于我国的行政、司法人员习惯了望文生意的执法,说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能不是易事,倘若相关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判处刑罚后,再对行为人予以罚款,行为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解决。能够达到目的,作者也没有把握,仅是在理论上作出了上述阐明。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网友「刚强志远 」发表观点
2020-12-31

很荣幸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醉驾”被法院进行了罚款,说明已经构成了犯罪,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醉驾的标准是进行抽血化验时,血液内乙醇含量达到了80mg/100ml,一般要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刑罚,一般并处罚金。这里你所谓的罚款就是法院开庭时所判罚的缴纳罚金。

“酒驾”的标准是抽血化验或者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吹气检测20mg/100ml(包括20)以上80mg/100ml(不包括80)以下,属于酒后驾驶的范畴,一般的处罚是驾驶证扣12分并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

这里要看清楚,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定性的标准不同,处罚的结果不同。酒后驾驶属于行政处罚,而醉酒驾驶属于刑事犯罪,如果处罚时两者走的程序是不一样的。醉酒驾驶需要公安机关先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醉驾的人。然后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起诉到检察院,检察院进行审查,然后由检察院公诉到法院,再由法院进行判决。这个时候这名醉驾的人就有犯罪前科了,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这名醉驾的司机的驾驶证进行吊销,五年内不能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这里吊销是不能再罚款的,但是这名司机有其他的违法行为的时候除外。打个比方,一个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醉酒开车被查获,法院最后判决这名驾驶员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这是法院对这名罪犯的处罚,然后交警部门对这名驾驶员驾驶证进行吊销,有人要问了,他没有驾驶证咋吊销,这里是吊销他的驾驶资格,也就是说没有驾驶证也不让他在五年内学驾驶证,而且他无证需要对这个违法行为进行罚款。而酒后驾车只是对他进行罚款扣分就好了。

至于你说的醉驾酒驾同一罪可否罚款的问题,首先要证实一点,醉驾和酒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醉驾是罪,酒驾不是罪,只是违法。我们国家有规定一个违法行为不能处罚两次,但是就和我上边说的那种情况一样,醉驾是一个犯罪行为,无证驾驶是一个违法行为,两者处罚是不会发生矛盾的,也就是各罚各的,当然了如果醉驾后法院判决完了,交警部门是绝对不能再按照酒驾处理的,这种情况是坚决不允许的。

以上是我对你的这个问题的一些个人理解,可能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我们一起交流学习,谢谢!

网友「老布爱中华 」发表观点
2022-09-02

谢邀!先纠正您的用词不当。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您做出的是罚金判决而不是罚款。罚金是国家刑法所制定的附加刑,刑法规定的刑种的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是: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国家刑法把醉酒驾驶定为危险驾驶罪,适用的刑种是拘役,刑期是一到六个月。

机动车驾驶人如果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就是涉嫌触犯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犯罪,要以刑法来处罚,经过公、检、法三部门刑事诉讼最后由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理判决。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刑法对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判处拘役的同时可以再判处附加刑。

公安交警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罚款、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是行政处罚,是根据国家行政处罚法来处罚的,与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是不相关的两码事。

处罚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判决是刑事判决,判决书生效后犯罪嫌疑人就正式称为罪犯,是要服刑的,罪犯将终生留有刑事犯罪的案底。公安机关同时会对罪犯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其驾驶资格进行限制或禁止并依行政处罚法进行罚款处罚。

依据法律不同,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据的是国家刑法。公安机关依据的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

这是各司其职,法院是判决。公安机关是行政处罚决定,两者之间没有关联。

再重申一次:违法行为触碰国家刑法条文的是犯罪,按刑法来处罚;违法行为没有触碰国家刑法条文但是违反了国家行政法规的是行政违法,按国家行政法规处罚。犯罪行为肯定是违反了刑法条文同时也违反了行政法条文,行政机关就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比如,某商业进行严重的非法经营已经触碰了刑法是犯罪,工商管理行政机关可以对其进行吊销营业执照、禁止经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行政处罚,而对其犯罪行为的处罚是人民法院的职责。

网友「龙哥哥说法 」发表观点
2022-09-02

第一次醉驾,已经被法院罚款,交警是否还能罚款,我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帮你分析一下:

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实际上违反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但比道路交通安全法级别更高的上位法刑法,专门对醉驾的问题进行了明确,就是血液酒精含量超过八十的,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因此,对酒后驾车的问题,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超过八十了,就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由刑法进行处罚,当然也就不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范畴了。

如果血液酒精含量没有超过八十,就是酒后驾车,依据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当然也包括罚款的处罚,而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也明确了罚金刑,就是在判处刑罚的同时,也要上交一定的罚金。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罚款和依据刑法的罚金是不同的两种处罚方式。如果违反的是刑法关于危险驾驶犯罪的规定,就要被判处拘役的刑罚,并处罚金。如果违反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那就有罚款的处罚。

对仅仅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在判处拘役的同时,并处罚金,交通安全法当然也就不再处罚了。但是,如果这个人既醉酒驾车,还有超速的行为,那可能就会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罚款处罚,但这个罚款和醉酒驾车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因此,对醉酒驾车的案件,判处刑罚的同时,还要并处罚金。如果没有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就不再进行罚款了。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还回答了很多法律实务问题,欢迎留言关注,共同讨论提高!@龙哥哥说法

网友「流连士 」发表观点
2021-05-12

首先交警对你行政处罚,吊销驾照,罚款200,再次发院宣判行事处罚,也会有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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