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承诺捐款1100万未兑现,中国矿业大学将自己学生起诉,目前其已成被执行人,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2019年4月,中国矿业大学迎来110周年校庆,90后校友吴幽宣布捐赠1100万元。然而这笔捐赠并没有到位,吴幽反而惹来了母校的官司。据公开消息,2023年1月,吴幽被列为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收到限制消费令,成为了“老赖”。承诺捐款1100万没兑现,中国矿业大学把自己的学生起诉了-上游新闻,汇聚向上的力量
  • 用户5058884568用户5058884568
  •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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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588
「暴风588 」发表观点
2023-0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1,在校庆上宣布捐款,相当于双方签订了合约。学校拿到了资金,镜湖资本创始合伙人吴幽得到了好的名声,做了很好的广告,也获得了利益,双方共赢。

2,捐款人在宣布捐款后已经有了好名声,广告宣传也起了作用。后来没有实现承诺,款项没到位,说明已经毁约,只想索取,不愿付出,被起诉是正当的!

3,如果没有一定的实力,不会在校庆上信口开河,不管是何原因,应该将捐款兑现。况且学校肯定已经对这笔钱有了规划,钱没到位学校没法处理,也没办法向上级主管部门交代,只能起诉!

试想一下,如果这件事不好好处理,以后会有很多人利用诈捐获取利益,捐款就成为儿戏了!

忘不了李
「忘不了李 」发表观点
2023-03-10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国矿业大学起诉自己的学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捐款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之间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如果捐款方未能履行承诺,受捐方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捐款方要求其履行承诺。

在本案中,中国矿业大学与学生之间存在一份捐款协议,学生承诺捐款1100万元,但未能兑现。因此,学校有权要求其履行承诺。如果学生未能自愿履行,学校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其履行合同,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最终,该学生未能履行合同,已成为被执行人。这表明,法院已经裁定学校的诉讼请求成立,认定该学生应当履行承诺。这也是维护合同法律效力的体现,有助于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

最后这件事也告诫我们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莫装B,真的会被雷劈!

wangjinghong0205
「wangjinghong0205 」发表观点
2023-03-16

我认为学校起诉该生是对的。因为该生是在校庆大典场合上的承诺,他跟学校就成为公众见证的约定,所以,该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学校是教育学生的特殊单位,对该生进行起诉,这也是学校对学生诚信教育的一种形式,在当今法制社会很有必要。如果该生确实经济出现了困难,大院会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协调处理建议,学校是会体谅的。

弈之
「弈之 」发表观点
2023-03-13

从法律的角度,无需解读,而且已经宣判了,自有定论。

从情感的角度,似乎有些人有些接受不了。学生好心捐款,一片赤诚之心相待,后来未兑现承诺肯定有原因吖,而且正好2019以后三年疫情对经济影响那么大,学校所作所为太过无情。

正因为有这样的争议性,才会获得这么多的关注,很多人包括我自己了解经过之后,即使认同学校的做法,最开始的好奇心依然是竟还有这事儿。

其实很多人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无论违反合同也好、违反承诺也好,都是失信,并不冤枉。

至于失信的原因,是你主观上故意,还是客观上无意,被失信方都不应该有道德上的压力,也不应该被道德绑架。

诚信是最基本的准则,即使生活中还上升不到法律层面的诚信,也不存在客观上的无意。譬如约会迟到,借钱不还等等,抛却客观上的无意是一个人有没有担当的表现,有过错就应该有道歉的态度,承担责任、后果的担当。

大王山猴哥
「大王山猴哥 」发表观点
2023-03-13

活该!

没有这个能力,就捐赠100万也行。

何必打脸充胖子。

这下好,牛逼吹打了。

脸都不要了!

最近好像有新闻报道说吴幽准备搞个分期捐赠,我不知道真假。

但如果吴幽是真心实意把1100万补上,我觉得学校还是可以放他一马。

亡羊补牢,还是可以的。

就怕吴幽只是虚晃一招,还是捐赠不到位。

到时候就更难看了。

不过我估计,现在这两方都已经不爽了。

学校也不缺你这个1110万,吴幽被告上法庭后,心里也不爽。

干脆,学校和吴幽调解一下。

吴幽一次性捐赠多少金额的资金,两方都别扯了。

这种瓜,我们不吃也罢。

娱乐圈的瓜比这好吃的多。

六哥情感
「六哥情感 」发表观点
2023-03-12

发生这种事情,这位矿业大学的校友肯定有难言之隐!谁不想为母校的发展贡献力量!?在做出为母校承诺捐款之时,相信这位校友还是有一定兑现诺言的经济实力的!只是经过这三年的疫情,很多人的经济状况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矿大是不是派人去调查一下这位校友是不是财务出了问题?也许这位矿大的校友已经处于破产的边缘。他已经没有实力再为母校捐款一千万了!虽然矿大有起诉这位校友的权利,但是我觉得矿大应该有宏大的胸怀来原谅自己的校友失误!毕竟这应该不是这位校友的初衷,不是他有意不捐或者诈娟。因为成功的中国人最注重的就是自己的形象!既然这位校友已经落魄了或者破产了,矿大是不是能大度一点呢?!

萧看风云玩牛仔
「萧看风云玩牛仔 」发表观点
2023-03-10

事情真的让人唏嘘,我的观点是合理合法,但很让人难受,校方的做法太过粗暴,缺乏人情,无论对中国矿业大学还是吴幽,都造成了事实上的非常恶劣的后果,校方的不值得提倡,而是应该寻求更适合的方法才是正解。

首先,从法律角度上说,校方起诉吴幽,让其偿还捐款是校方的权利,但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却不符合中国几千年来形成的人情伦理,让人感觉校方做了一件非常让人寒心的事情,寒的不止只吴幽一个人的心,而是所有想回报学校回报社会的善良的赤子之心的人的心,弊远远大于利。

从法律上说,校方起诉吴幽让他兑现承诺,这是校方的权利,但起诉或不起诉,体现的是校方的格局与气度,或者说校风。

校方因承诺不兑现进行起诉,承诺属于协议,是有法律效应的,所以法院判决吴幽偿还,并且对其进行限高惩戒,也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无可厚非,这也是法制社会的体现。

但我们知道,法律之外,尚有人情,我们中国流传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仁,义,礼,智,信,是人们的优良品德,吴幽高调捐款,然后失信不能兑现承诺,这一定是有其原因的,我们应该进行理性分析,不能全凭自己的想法去批评指责。

承诺捐款1100万给母校,应该是吴幽事业处于鼎盛时期的决定,那时他事业红火,公司财务状况卓越,加上年轻得意,所以他在校庆上做出这个承诺是可以理解的,哪怕退一万步讲,有些超出他的预算,我们也应该对他的这份爱心表示赞赏,毕竟,他的初心是为了回报学校,当然也可能多多少少有些炫耀或者给自己做宣传的成分,少年得志装下逼,也可以理解。

其次,对于校方起诉吴幽的做法,我极为反感,这体现了校方在做事方面缺乏深度思考,缺少方法,简单粗暴,毫无人情,缺少大学应该有的格局气度,甚至给了人们极不好的印象,换句不好听的话,叫不要脸,为了钱,完全不要脸,丢人丢到家了,给所有人一个极为不好的示范。

也正是因为校方的粗暴做法,给双方都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校方毁掉的,不只是学子吴幽的一生,更有学校100多年的清誉,教书育人,靠的是德,现在的做法,能够称得上“德”吗?

吴幽承诺捐款不能兑现,有错吗?当然有错,错在他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低估了疫情或者商场的风险,更错在低估了校方的不要脸程度!不管从哪个角度上讲,吴幽是捐款,是义捐,不是欠校方的,作为一个事业上获得一定成绩的学子,在校庆上承诺捐巨款,哪怕是超出了自己的能力,初心也是美好的,并且,在那种氛围之下,攀比心理的作用也难免,当然也给了我们警示,叫千万别装逼,装逼被雷辟,只是万万没想到,这辟雷的是自己的母校。

承诺不能兑现,起诉是理性合理的做法吗?显然不是,有没有更好的处理方法?能不能协调?这是校方真正应该思考的问题,吴幽不能兑现捐款,显然是因为事业遇到了困难,校方能不能考虑伸出援助之手,拉吴幽一把?让其有机会缓过劲,走出困境再来兑现承诺?即便不能如此,那能不能与其协商,作出提醒之后,缓上一缓,哪怕是缓上几年,甚至是一辈子?要知道,你这么大的百年名校,有国家做后盾,拥有资源无数,这1100万并不见得是多么了不得的金额,甚至可能微不足道,你犯得着去起诉人家?是不是有些太过分,掉钱眼里面了?你不雪中送炭,还要踩上一脚,你良心何在,你凭啥教书育人?你何德何能?

再次,说说后果,现在举国皆知,校方因为学生承诺的捐款不能兑现,将自己的学生起诉了,学生吴幽成老赖了,校方也出名了,但这出名出的是好还是坏?不管是从哪个角度来看,似乎都有些在毁掉一个善良的优秀学子的意味,对校方的做法,我觉得非常恶心,满满的铜臭味,哪怕所有的人说它合法,你觉得呢。

我是老萧,牛仔自媒体人,欢迎关注点赞,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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