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题引申分析认为,主要指国企在职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其在到龄退休前所应根据国家颁布的《社保法》内容而实行社保缴费制度的相关政策相一致,即称养老金并轨。
虽然以上属两种不同性质的单位,但是实行社保缴费制度政策的统合时间对国企而言,最早是在1992年始,而也有的省直辖市的国企由于各方面的因素,最迟约在1997年才实行。
而机关事业单位对社保缴费制度的实行时间却是在2014年10月1日始,与前改革后已实行社保缴费制度的国企职工均称为社保"中人"。
但其中社保缴费制度改革后的事业单位职工有个10年过渡期,即在2024年9月30日结束后,才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养老金并轨。
换言之,过渡期结束以后入聘事业单位的新职工均称"新人",则以后到龄退休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待遇,而与社保改革后的国企新人一样,完全以实际缴费年限的统计方法而结算到龄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以上属个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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