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法》、《民法典》等,也已经是直接关于或部份关于这方面的犯罪了,关键是执行是否到位。
应该的,国外叫违警罪。
我们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可以罚款、拘留。
中国本来就有,
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犯寻衅滋事罪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法律另有规定,如使用、胁迫方法的;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行为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大家仔细看一下,什么叫,破坏社会秩序,万能条款,,,
虽然不理解轻犯罪法的具体意思,但是顾名思义就是轻微的犯罪行为。中国的刑法已经做到很规范了,不管什么犯罪行为只要达到刑法规定的,该怎么处罚判刑都是应该的。但是轻微的达不到目前国家刑法规定处罚的,不建议再出台什么轻犯罪法去处罚。中国十四亿人口,是不是又要养一两千万个人去管理这些所谓的轻犯罪?
现在z留不是吗?!!!!l
不会。
宪法量刑是根据犯罪对社会和它人危害轻重而定刑的,但对死刑基本上改判无期已经减轻了。如果是罪大恶极判两年有期徒刑,这样会增加犯罪会激起民愤。法律就是制约犯罪的一条准则,量刑根据依据是宪法框架内,所以有律师和上诉就是申辩,让人知道执行者依据法律是否合法。法律也是对犯罪的一种震慑作用,如果说减轻人的罪恶不可能,除非你危害社会的人群损失不大,在社会影响面不大,认罪态度较好,这样量刑时才适当考虑。如果取消死刑,那么犯罪会明目张胆危害社会人群,甚至会无故伤害它人,也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刑法是让人长记性,所以减轻刑罚是不可取的。
绝对不可能。
罪不分轻重,一律视为犯法。至于重罪轻判还是轻罪重判那要看罪犯是否有立功表现,否则就是判决不公,法官有循私舞弊之嫌?
公共场所高声喧华或随地吐痰,大少便那是道德问题,如此等等,不知何种违章被列为轻犯罪罪名。法律条文岂不可朝令夕改,一言九鼎方能取信于民。
一句俗语法律无情。
可以
不容犯罪行为!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现有的法就够喝一壶。不会出轻犯罪法。
没必要,因为法律是按犯罪分子的罪行轻重定罪的,这便是轻罪轻判,重罪重罚,所以再出台另法就是多余[灵光一闪]
法律是治理天下的法宝,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军有军法,民有民约。对于国家来说,法律不能没有,但是也绝不可堆积如山,因为最终执行,也还是要靠人的,建议出台一部《临时法》,她可以解决法律上的所有问题,包罗万象,尽在其中,岂不美哉!
逐步完善。以前的劳动教养就不错。
刑法、刑诉法等法律已有相关法律条文,只要严格执法,就行!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轻犯罪法?你是说你是说要出个犯罪人犯罪随便,没有法律规定束缚的法律吗?中国的法律规定够轻的了。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连故意杀人罪的大多数人都不死,你还要怎么轻的法律规定?法律规定要是再轻判,是不是故意杀人的都不去制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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