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拿着大刀,在一个饭店里随便乱砍,我想这样的镜头我们只能在影视剧中看到,尤其是港剧那些古惑仔们,为了报仇,拿着长刀到一个地方用武力来解决事情。但是这样的影视剧打打杀杀的场面却在现实中真实的发生了。
2018年1月4日,在广西桂林东江的红灯笼餐厅中发生一起恶意打砸事件。1月4日凌晨1时20分左右,正在营业中的红灯笼餐厅依旧是非常热闹,食客们在大快朵颐,聊着天,突然几名戴着口罩的男子手持大砍刀闯入餐厅,什么也没说就是一通乱砸,见什么砸什么,还好没有针对饭店里面的食客和服务人员,砸完之后扬长而去。
这一事情把当场的食客吓得不清,没想到自己还能亲生经历影视剧中古惑仔拼杀的场面。老板自然是及时报警进行调查。从视频监控看,这帮人在打砸饭店的时候声音特别大,不仅餐厅内人喊碗碎,就是饭店对面的行人都能听到巨大的声响。人们在看到几个手拿大刀的人扬长而去的背影,都纷纷猜测,这家老板欠人家钱不还,人家雇用催款公司来暴力催账了???还是同行之间的恶性竞争导致的报复行动???还是这群人是黑社会,因为老板没有交保护费,人家过来给个教训???总之,在警方没有破案之前,人们对引发这件事情的原因纷纷进行了自我猜测,但是猜测归猜测,事实归事实,当警方将几个打砸的犯罪嫌疑人抓获之后,真相真的让我们大跌眼镜。
原来,一共有5个人参与了打造饭店的行为,他们打砸饭店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之前在红灯笼饭店吃饭,对饭店服务有意见产生分歧,来打击报复的。原来主谋雷某和颜某在1月3日凌晨4时,也就是案发的前一天,就在红灯笼饭店吃夜宵,当时因为对饭店内的服务存疑发生争执,当场掀翻餐桌而去。走了之后二人感觉不解气,于是在第二天凌晨纠集了5个人,带着口罩再一次来到餐馆,对饭店进行打砸,以解自己的心头之气。
你看看,就是因为在这家饭店吃饭,对饭店的服务或者收费存在疑问没有得到自己满意的解决,而且当时还把桌子掀翻了,什么过节也就算过去了。但是在雷某和颜某这里没有过去,只有给这家饭店一点教训自己才解气,于是做出拿着长刀打砸饭店的事情。
现在是法治社会,公民个人的一切行为都要在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而不是你想怎样就怎么样,还用所谓的江湖那一套,最终结果必然受到应有的惩处。即便在吃饭的时候对饭店的服务等有疑问,可以找老板进行协商,也可以调出饭店监控来证明自己的合理性,退一步说,在这家饭店吃饭吃的憋屈,那以后长点记性不来就是了,或者通过政府公开的投诉反馈渠道进行投诉就是了,让政府专职部门参与进来解决就是了。有正儿八经的途径你不用,反而采用江湖的那一套,这不仅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自己也身陷囹圄,孰轻孰重,作为成年人应该有所权衡。
说话办事不能仅凭一时脑袋一热做出冲动的决定,凡事要占在理上你才能走的更远。如果你采用江湖的暴力行为,能解自己一时之快,但给你带来的是长久的痛苦,这种方法真的不划算。
看这个场面,应该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了。
我们来看看本案有可能涉嫌的罪名以及量刑的法律规定:
寻衅滋事罪在民间被戏称口袋罪,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寻衅滋事罪量刑】
寻衅滋事罪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毁坏的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
【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
如果是一方去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经过司法鉴定受伤害的一方达到了轻伤或者以上的 ,则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量刑】
我们去年代理过类似的案件,本来是一方准备带人去闹事,另一方得知后也准备了人员和工具,结果就演变成双方约架斗殴。
这种情况下,往往双方都被以聚众斗殴罪追究。本来我们代理的是被迫防守的一方,我们提出是属于正当防卫的辩护意见,可惜没有被采纳。
【聚众斗殴罪量刑】
一般情况下,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主动上门者,如果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恶势力作案,在现在这个背景下,很有可能会被作为黑恶势力严打;即使不涉黑恶,也有可能被追究。
对于被上门者,遇到这样的情况也应该理性对待,如果来得及寻求公权帮助就尽可能不要靠私力救济,冲动动武可能有理变无理,最终得不偿失。
司法层面,也应当准确认定事实,分清是非,如果涉嫌犯罪的,坚决打击;如果确属正当防卫的,也敢于依法作出认定和处理。
法律无处不在,@桂林律师文金发
谢谢邀请。
一言不合就打砸,这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真没那么大的仇恨,吃的不爽,大不了下次不去吃了嘛,对吧,动刀子那就是犯罪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从这个事情我们也应该吸取教训,那就是任何问题都不能去复杂化,本来没多大点事情,一闹就是大事情了,搞不好一辈子都毁了,因小失大,那是非常不理智的行为。
【查了一下,这是2018年的事情了!】
资料来源:桂林夜屎佬扯板路
一群手持铁棍长刀的口罩男,冲进店铺一顿猛砸……近日,桂林各大微信群都在传这则消息,到底怎么回事?
凌晨1点,七星区上演骇人一幕
根据视频显示,1月4日凌晨1点左右,多名遮面男子手持砍刀,闯入正在营业的桂林七星区东江路红灯笼龙虾饭店,疯狂砍砸店内桌椅,将两张餐桌掀翻后扬长离去。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面对突如其来的一幕,店内的食客和服务员都吓坏了,纷纷躲避逃窜。而这伙人却是毫无顾忌,随意打砸,现场一片狼藉。
事发后,店内损失初步估计约5000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影响恶劣,警方迅速出击
由于事发桂林市区,经朋友圈等媒介传播后引发网友热议,造成了及其不良的社会影响,网友们纷纷猜测打砸店铺的原因。
鉴于此事影响恶劣,接到报警后,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
经专案组侦查员夜以继日的工作,现已抓获包括主要犯罪嫌疑人雷某和颜佳某在内的涉案嫌疑人5人。
就餐纠纷,纠集社会人员打砸
经审讯查明:2018年1月3日凌晨4时许,雷某、颜佳某等人在七星区东江路红灯笼龙虾饭店内吃宵夜,因其对店内服务存疑发生争执,并当场掀翻餐桌离店而去。
事后双方理论不成,颜佳某于1月4日凌晨1时左右纠集社会人员持刀到龙虾店进行打砸。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寻衅滋事,后果很严重
结果如此恶劣,原因却那么简单!本来只是一件普通的事情,但用了最糟糕的方式来处理,主要还是欠缺法制观念,小编这就用法律来告诉你这件事情有多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桂林警方表示,对持管制刀具,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恶劣行为,桂林警方将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并且对于当事人将从重从严处理!
都说冲动是魔鬼,不管发生什么事用暴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不然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希望对这群人从重处罚的请点zan
消息来源:平安桂林、网络(版权归原作者)
综合编辑:桂林夜屎佬扯板路(转载请注明)
这是结仇了,有备而来也没想杀人,就是想毁坏大排档的生意人气,同行是冤家,也是遇见莽撞之人不介意什么后果。
一般做餐饮行业尤其大排档的商家,基本都挺随和,维护客人讨个好心情做回头客。
也有吃客上来就着急等一会就没好话说,一但回应就拌嘴容易吵起来,有些人还较劲,想不到就惹上是非了。
很多刑事案例真不为什么过不去的事,就为挣一口气大打出手,有些人被拘留、判刑过后自己想想,自己都说不清楚自己是犯什么邪了。
还是亏吃的少见识短,活在表皮上,不知道人生趟着走还硌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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